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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景公問謀必得事必成何術晏子對以度義因民第十二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謀必得,事必成,有術乎?」晏子對曰〔一〕:「有。」公曰:「其術如何〔二〕?」晏子曰:「謀度于義者必得,事因于民者必成。」公曰:「奚謂也〔三〕?」對曰:「其謀也,左右無所繫,上下無所縻〔四〕,其聲不悖,其實不逆〔五〕,謀于上,不違天,謀于下,不違民〔六〕,以此謀者必得矣〔七〕;事大則利厚,事小則利薄,稱事之大小,權利之輕重,國有義勞〔八〕,民有如利〔九〕,以此舉事者必成矣。夫逃人而謨〔一十〕,雖成不安〔一一〕;傲民舉事,雖成不榮。故臣聞義謀之法以民事之本也,〔一二〕故及義而謀,信民而動〔一三〕,未聞不存者也〔一四〕。昔三代之興也,謀必度其義〔一五〕,事必因于民。及其衰也,建謀不及義〔一六〕,興事傷民〔一七〕。故度義因民,謀事之術也〔一八〕。」公曰:「寡人不敏,聞善不行,其危如何〔一九〕?」對曰:「上君全善,其次出入焉,其次結邪而羞問。全善之君能制;出入之君時問,雖日危〔二十〕,尚可以沒身;羞問之君,不能保其身。今君雖危,尚可沒身也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治要無「晏子」二字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治要作「何如」。

〔三〕 蘇輿云:「自『公曰』以下云云,至『以民事之本也』,治要所無。」

〔四〕 盧文弨云:「元刻本作『靡』。」◎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亦作「靡」,吳勉學本作「縻」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『繫』、『縻』,『悖』、『逆』為韻。」

〔六〕 則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奪「下」字。

〔七〕 黃以周云:「元刻本『謀』作『謨』。」◎則虞案:吳勉學本、子彙本作「謀」。

〔八〕 蘇輿云:「『義勞』,言所勞俱為義,不同妄勞,故曰『義勞』。『勞』與『利』對文,言國雖勞而民利也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『義』當作『羨』(與下問佞人章誤『豐羨』為『豐義』例同),『勞』訓為『賜』(管子山權數篇『勞若以百金』,注云『勞賜也』),即前第四章之『上有羨獲,下有加利』也。」◎陶鴻慶云:「『如利』當為『加利』,王氏已正之矣。『義勞』乃『羨榮』二字之誤,後第二十章『積豐義之養』,盧校云『義』當作『羨』,即其例矣。『羨』與『加』意相近,前第四章云『上有羨獲,下有加利』,亦以『羨』與『加』對文,可證也。下文云『傲民舉事,雖成不榮』,『國有羨榮』者,猶言『國有餘榮』耳,誤作『義勞』,文義難通。」◎則虞案:陶說是。

〔九〕 孫星衍云:「『如』字疑誤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『如』當為『加』字之誤,『民有加利』,謂一舉事而利加于民也。前第四章曰『上有羨獲,下有加利』,語意與此相似。又曰『破斄之臣,東邑之卒,皆有加利』,此皆『加利』二字之證。」

〔一十〕黃以周云:「『謨』,凌本作『謀』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凌本作『謀』,是。墨子非儒下云:『逃人而後謀。』」◎于省吾云:「王念孫謂『人』當作『義』,方與上下文合。按『人』『義』形異,無緣致誤,王說意改成文,殊無所據。『逃』應讀作『慆』,墨子『備蛾傅,敵引哭而榆』,孫詒讓云:『疑當為「逃」之借字,古「兆」「俞」聲字多互通,如詩小雅鹿鳴「示民不恌」,毛傳云:「恌,偷也」,可證。』按孫說是也。荀子彊國『其服不挑』,注:『挑,偷也。』詩蟋蟀『日月其慆』,『慆』乃『逾』之假字。生民『或舂或揄』,說文『揄』作『舀』,是從『兆』從『俞』從『舀』之字,音近相假。周語『無即慆淫』,注:『慆,慢也。』夫『慆人而謨,雖成不安』,與『傲民舉事雖成不榮』,文例同。『慆人』即『慢人』,與『傲民』為對文。」◎則虞案:王念孫改「人」為「義」,指海本從之,王說見下。

〔一一〕于鬯云:「依上文例,『成』當作『得』。」

〔一二〕盧文弨云:「『以』,元刻作『者』。」◎顧千里云:「當作『義,謀之法也』。『義』句,『民』句。」◎蘇輿云:「『以』,王氏雜志亦作『者』,注云:『「者」當作「也」,與下對。』」◎則虞案:綿眇閣本正作「也」,顧氏即據此為校。

〔一三〕王念孫云:「案『及義而謀,信民而動』,與下句文義不合,『及』當為『反』,『信』當為『倍』,『倍』,亦『反』也。義為謀之法,民為事之本,故反義而謀,倍民而動,未有能存者也(『未聞存者也』,今本作『未聞不存者也』,『不』字乃後人所加,蓋不知『及』『信』二字為『反』『倍』之誤,故于此句內加『不』字以牽合上文耳)。上文云『逃人而謨(「人」當作「義」,方與上下文合),雖成不安,傲民舉事,雖成不榮』,正與此文相應。治要作『反義而謀,背民而動』。『背』與『倍』古字通,故知『信』為『倍』之誤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改「信」為「倍」。

〔一四〕黃以周云:「元刻作『未聞存者也』。」◎蘇輿云:「元刻是。治要正無『不』字,此後人妄加(詳上王說)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刪「不」字。

〔一五〕王念孫云:「案『度其義』本作『度于義』(度,待洛反),『度』之言『宅』也。薛瓚注漢書韋元成傳曰:『古文「宅」「度」同。』(堯典『宅西』,周官縫人注『宅』作『度』;『五流有宅』,史記五帝紀作『度』。禹貢『是降邱宅上』,風俗通義作『度』;『三危既宅』,夏本紀作『度』。立政『文王惟克厥宅心』,漢石經作『度』。大雅皇矣篇『此維與宅』,論衡初稟篇作『度』;文王有聲篇『宅是鎬京』,坊記作『度』。)『宅』者,居也,謂謀必居于義也。文十八年左傳『不度于善,而皆在于凶德』,杜注曰:『度,居也。』(大雅綿及皇矣傳並同)是『度于義』即『居于義』也,『度于義』與『因于民』對文。上文『謀度于義者必得,事因于民者必成』,是其明證。今本作『度其義』,則迥非居于義之謂,且與上下文不合矣。治要正作『謀必度于義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改「其」為「于」。

〔一六〕孫星衍云:「一本作『建謀者及義』。」◎蘇輿云:「王氏雜志從元刻『不』作『者』,云『及』當為『反』(今本作『建謀不及義』,『不』字後人所加),『興事』下亦當有『者』字,與上句對文。顧千里云:『當作「建謀反義」。』案:王說是也。治要正作『謀者反義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從王說改。

〔一七〕則虞案:指海本「事」下補「者」字。

〔一八〕蘇輿云:「此下治要無。」

〔一九〕黃以周云:「元刻『危』作『已』,剝文。」◎則虞案:綿眇閣本、吳勉學本、子彙本俱作「危」。

〔二十〕黃以周云:「元刻本作『時問之君』,當據補。」◎蘇輿云:「元刻誤衍『之君』二字。此俱承上言,若云『出入之君,時問之君』,則不倫矣。黃反據以補之,何也?」◎則虞案:綿眇閣諸本亦無「之君」二字。黃、蘇二說皆未審,此疑脫「時問」二字,下文云「尚可以沒身」者,指「時問」者言也(「日危」,于鬯云「日」當作「曰」,語辭也。于說是)。此處當作「全善之君能制」(句),此上焉者也;「出入之君時問(句),時問雖曰危(句),尚可以沒身(句)」,此中焉者也;「羞問之君,不能保其身」(句),此下焉者也。「時問」者,正所謂「出入」也,然較「羞問」者為長。張純一誤作「全善之君,能制出入之君(句),時問之君」(句),非。

    景公問善為國家者何如晏子對以舉賢官能第十三

  景公問晏子曰〔一〕:「蒞國治民,善為國家者何如?」晏子對曰:「舉賢以臨國,官能以敕民,則其道也。舉賢官能,則民與若矣〔二〕。」公曰:「雖有賢能,吾庸知乎?」晏子對曰:「賢而隱,庸為賢乎〔三〕,吾君亦不務乎是〔四〕,故不知也。」公曰:「請問求賢。」對曰:「觀之以其游〔五〕,說之以其行,君無以靡曼辯辭定其行〔六〕,無以毀譽非議定其身,如此,則不為行以揚聲〔七〕,不掩欲以榮君〔八〕。故通則視其所舉〔九〕,窮則視其所不為,富則視其所不取〔一十〕。夫上士,難進而易退也〔一一〕;其次,易進易退也〔一二〕;其下,易進難退也〔一三〕。以此數物者取人〔一四〕,其可乎!」

〔一〕 蘇輿云:「治要作『景公問求賢』,此下至『榮君』治要無。」

〔二〕 拾補「若」作「君」,旁注:「『若」字。」◎于鬯云:「『與』疑『興』之誤。」◎則虞案:疑作「則民興善矣」。「善」「若」亦形近而訛,「興善」與大學之「興仁」「興讓」句法同。指海本作「興君」,非是。

〔三〕 文廷式云:「荀子曰『太公誅華仕』,韓子曰『太公封於齊,東海有居士狂矞華仕昆弟二人,不臣天子,不友諸侯,太公執而殺之』,是齊不容隱士,晏子謂隱則非賢,猶太公之家法也。(內篇問下以傲世樂業為狂惑,以退處山谷為非義,皆斯意也。)」

〔四〕 孫星衍云:「言君亦不以此為事。」◎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自「乎」字截讀,非也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觀其交游也。」

〔六〕 蘇輿云:「『君』字疑衍,此是統論取人之道。」

〔七〕 俞樾云:「按古『為』『偽』通用。成九年左傳『為將改立君者』,定十二年傳『子為不知』,釋文並云『「為」本作「偽」』是也。『不偽行以揚聲』,言不偽託高行以揚聲譽。」

〔八〕 孫星衍云:「『行』、『聲』,『身』、『君』,各為韻。」◎王引之云:「『榮』讀為『營』,『營』,惑也(見呂氏春秋淮南注)。『掩欲以營君』者,外為廉絜以自掩其貪,將以惑君也。第二十一篇說佞人之事君曰『以偽廉求上采聽,而幸以求進』,正謂此也。『營』『榮』古字通,說見經義述聞『不可榮以祿』下。」◎錢熙祚云:「『榮』疑『熒』之借。」

〔九〕 蘇輿云:「治要無『故』字,上有『晏子對曰』句。」

〔一十〕孫星衍云:「『舉』、『取』為韻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『通』與『窮』對,『富』與『貧』對,治要作『富則視其所分,貧則視其所不取』是也。今本脫『分』字及『貧則視其所』五字,則文不成義。」◎顧廣圻云:「當作『富則視其所為,貧則視其所不取』。」◎黃以周云:「史記魏世家:『李克曰:「達視其所舉,窮視其所不為。」』貧視其所不取,文與此同。『富』當作『貧』,治要作「富則視其所分,貧則視其所不取』,較今本多一句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據王說改。

〔一一〕蘇輿云:「治要無『士』字。」◎則虞案:當刪。

〔一二〕蘇輿云:「治要『進』下有『而』字,下同。」

〔一三〕蘇輿云:「表記:『孔子曰:「事君難進而易退,則位有序;易進而難退,則亂也。」』位有序,故為上士,亂故為下,易進易退,若柳下惠令尹子文之流,是也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據治要補此句及上句兩「而」字。

〔一四〕蘇輿云:「物,猶事也,說見上。」

    景公問君臣身尊而榮難乎晏子對以易第十四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為君,身尊民安,為臣,事治身榮,難乎,易乎?」晏子對曰:「易。」公曰:「何若?」對曰:「為君節養其餘以顧民,則君尊而民安〔一〕;為臣忠信而無踰職業,則事治而身榮。」公又問:「為君何行則危?為臣何行則廢?」晏子對曰:「為君,厚藉斂而託之為民〔二〕,進讒諛而託之用賢,遠公正而托之不順〔三〕,君行此三者則危;為臣,比周以求進〔四〕,踰職業,防下隱利而求多〔五〕,從君,不陳過而求親〔六〕,人臣行此三者則廢。故明君不以邪觀民〔七〕,守則而不虧〔八〕,立法儀而不犯〔九〕,苟有所求于民,而不以身害之〔一十〕,是故刑政安于下,民心固于上〔一一〕。故察士不比周而進,不為苟而求,言無陰陽〔一二〕,行無內外,順則進,否則退,不與上行邪,是以進不失廉,退不失行也。」

〔一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君尊』當為『身尊』,此承上文『身尊民安』而言,今本『身』作『君』者,涉上文『君』字而誤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「身」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御覽六百二十七引「厚藉」二字互倒。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言不順君所為。『民』、『賢』、『順』為韻。」

〔四〕 黃以周云:「『進』,元刻作『寸』,誤。『求進』、『求多』、『求親』對文;此言臣有三求則廢,上言君有三託則危,亦對文。『求進』句絕,『踰職業』屬下『求多』為義,『求多』亦句絕。音義、雜志所讀皆誤。」◎則虞案:顧廣圻云:「『寸』當作『進』。」吳勉學本、子彙本、楊本正作「進」,顧黃所校,多據異本,而不舉其名,此亦賢者之一蔽也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利之所在,防遏而隱蔽之。」◎則虞案:「防下隱利」四字衍,蓋旁注增入,當作「踰職業而求多」。

〔六〕 孫星衍云:「不陳君之過而求親媚。『進』、『君』、『親』為韻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『從君,不陳過而求親』,謂臣在君側不陳君過,而但求親近也。『求親』與『求多』對文,孫以『求多從君』連讀,而釋之曰『求其多從君欲』,非是。」

〔七〕 于鬯云:「『觀』,當訓『示』。莊子大宗師篇云『彼又惡能憒憒然世俗之禮,以觀眾人之耳目哉』,郭象注正謂:『觀,示。』陸德明釋文亦云:『觀,示也。』『不以邪觀民』者,謂不以邪示民,猶彼言惡能為禮以觀眾,謂惡能為禮以示眾。晏子、莊子取義不同,而『觀民』與『觀眾』其義一也。」◎則虞案:蘇輿亦訓「觀」為「示」。

〔八〕 孫星衍云:「爾雅釋詁:『則,常也,法也。』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『則』,當作『財』,上挩『民』字。下文景公問明王教民章云『守於民財,無虧之以利,立於儀法,不犯之以邪』,則此文『守民財而不虧』,即彼文所云『守于民財,無虧其利也』。(墨子非樂云:『虧奪民衣食之財。』)」◎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無「而」字。

〔九〕 孫星衍云:「墨子有法儀篇,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。」

〔一十〕王念孫云:「案『而』字衍,後第十八章『苟所求于民,不以身害之』,無『而』字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刪「而」字。

〔一一〕劉師培校補云:「戴校云:『「上」「下」字當互易。』」

〔一二〕黃以周云:「『陰陽』猶云『面背』,言無面從背違。」

    景公問天下之所以存亡晏子對以六說第十五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寡人持不仁,其無義耳也〔一〕。不然,北面與夫子而義〔二〕。」晏子對曰:「嬰,人臣也,公曷為出若言?」公曰:「請終問天下之所以存亡。」晏子曰:「縵密不能,蔍苴學者詘〔三〕,身無以用人,而又不為人用者卑〔四〕。善人不能戚,惡人不能疏者危。交游朋友從〔五〕,無以說于人,又不能說人者窮。事君要利,大者不得,小者不為者餧〔六〕。修道立義,大不能專,小不能附者滅〔七〕。此足以觀存亡矣。」

〔一〕 孫星衍云:「言未嘗行仁義。」◎蘇輿云:「『義』當為『議』,蓋假字,『議』『義』一聲之轉。莊子齊物論『有倫有義』,崔本『義』作『議』,是『義』『議』同字之證。此與荀子『北面端拜而議』之『議』同義。孫讀本字,而以『仁』『義』平列,非。下云『欲北面而事晏子,以其義』,尤不詞之甚!景公蓋自謂所持不仁,故無足議耳也(猶云未足與議)。不然(言若能仁者也),請北面事夫子而與之議,謂議政治大道也。故下文云『請終問天下之所以存亡』,若云『仁義』,與下全不貫矣。」

〔二〕 孫星衍云:「欲北面而事晏子,以其義也。」◎于鬯云:「『不仁』當讀為『不佞』,已見諫下篇校。『無』當訓『不』,『義』當訓『宜』,皆恒訓也。『也』讀為『邪』,『然』與『如』古亦通用。書盤庚篇『用懷爾,然失于政』,彼文當讀『爾』字句,『然』字屬下讀,『然失于政』者,『如失於政』也。且凡形容之辭,若『勃然』,則『勃如』;『躩然』,即『躩如』。『如』『然』無別,不勝舉證。此『不然』與他文言『不然』者獨異,『不然』即『不如』也。『而』猶『為』也,諫下篇云『二子同桃而節,冶專其桃而宜』,亦以『而』字作『為』字用。景公之意,若曰寡人持不佞,其不宜耳邪,不如北面與夫子為宜。謂己以此不佞之身,其殆不宜於人君之位,不如己就臣位,北面而以此人君之位與晏子為宜。故下文晏子對曰:『嬰,人臣也,公曷為出若言?』則其意大曉矣。孫星衍音義乃云『言未嘗行仁義,欲北面而事晏子,以其義也』,於文豈可通乎?且晏子又何以自明人臣,何至有『公曷為出若言』之對。夫秦孝公欲傳於商君,梁惠王欲讓於惠施,則景公欲以位與晏子,又曷足怪乎?」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粗知學問,不能致密者詘于人下。玉篇『蔍,郎谷切』,非此字也,當為『麤』字省文,玉篇『麤,青五切』。」◎盧文弨云:「『蔍苴』,當與『麤粗』同,上倉胡切,下才古切,猶『鹵莽』也。詳見余札記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作『縵密不能,蔍苴不學者詘』(『蔍苴』與『麤粗』同,『麤』倉胡反,『粗』在戶反,二字義同,而音異,說見廣雅疏證一),言縵密之事既不能(『縵密』,猶『綿密』,謂事之精微者),蔍苴之事又不學,則未有不詘者也。下文曰:『身無以用人,而又不為人用者卑。善人不能戚,惡人不能疏者危。交游朋友從,無以說于人(「從」字疑衍),又不能說人者窮。事君要利,大者不得,小者不為者餧。修道立義,大不能專,小不能附者滅。』語義並與此同。今本脫去『不』字,則其義相反,且與上文不對矣。外上篇曰:『微事不通,麤事不能者必勞。大事不得,小事不為者必貧。大者不能致人,小者不能至人之門者必困。』語意亦與此同。『微事不通,麤事不能』,正所謂『縵密不能,蔍苴不學』也。以是明之。」◎蘇輿云:「王說是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「學」上補「不」字。

〔四〕 洪頤烜以「縵密不能蔍苴」句,「蔍苴」,即「麄疎」假借字,言其材之限也;「學者詘身」句;「無以用人而又不為人用者卑」句。◎則虞案:洪讀非是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句。」◎于鬯云:「此疑衍『友』字,『朋從』連文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刪「朋」字,非是。

〔六〕 孫星衍云:「一本作『餒』,非。」◎則虞案:吳懷保本、吳勉學本皆作「餒」。

〔七〕 孫星衍云:「『詘』、『卑』、『危』,『從』、『窮』,『利』、『得』,『餒』、『義』、『滅』,各為韻。」

    景公問君子常行曷若晏子對以三者第十六〔一〕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君子常行曷若?」晏子對曰:「衣冠不中,不敢以入朝;所言不義,不敢以要君;行己不順〔二〕,治事不公,不敢以蒞眾。衣冠無不中〔三〕,故朝無奇僻之服〔四〕;所言無不義,故下無偽上之報〔五〕;身行順,治事公,故國無阿黨之義〔六〕。三者,君子之常行者也〔七〕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「常行」目錄作「所行」。

〔二〕 孫星衍云:「一本下有『不敢以』三字,非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『行己』本作『身行』(『行』讀去聲),此後人習聞『行己』之語,而罕見『身行』之文,故改之耳。不知『身』即『己』也(玉篇「己,身也」),下文『身行順,治事公』,正承此文言之。未見全文,而輒以意改,粗心人大抵皆然。治要正作『身行不順』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黃本下有『以』字,蓋『以』下挩二字,此並『以』字挩之,他本或並挩『不敢』。」◎則虞案:元本、活字本有「不敢」二字,吳懷保本、吳勉學本有「不敢以」三字,指海本「行己」改作「身行」。

〔三〕 蘇輿云:「治要無『無不』二字,下同。」

〔四〕 孫星衍云:「『僻』,一本作『辟』。」◎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正作「辟」。

〔五〕 蘇輿云:「『所言無不義』,謂與君言無不義也。君習聞義言,故施于民無有欺偽,而民亦以誠信待君。故曰:『下無偽上之報。』」

〔六〕 則虞案:阿黨不可稱「義」,疑「議」字之殘。劉師培釋為「俄」,非。

〔七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常行」下衍『者』字(『常行』讀去聲,若云『常行者』,則當讀平聲矣),上文『景公問君子常行曷若』,即其證。治要無『者』字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刪「者」字。

    景公問賢君治國若何晏子對以任賢愛民第十七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賢君之治國若何?」晏子對曰:「其政任賢,其行愛民,其取下節,其自養儉;在上不犯下,在治不傲窮〔一〕;從邪害民者有罪,進善舉過者有賞。其政,刻上而饒下,赦過而救窮;不因喜以加賞〔二〕,不因怒以加罰;不從欲以勞民〔三〕,不修怒而危國〔四〕;上無驕行,下無諂德〔五〕;上無私義〔六〕,下無竊權;上無朽蠹之藏,下無凍餒之民;不事驕行而尚司〔七〕,其民安樂而尚親〔八〕。賢君之治國若此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凌本「窮」作「一」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「喜」作「善」,誤。

〔三〕 蘇輿云:「從,讀為縱。」

〔四〕 蘇輿云:「『修怒』疑當作『修怨』(左傳『修怨于諸侯』,義同此),『怨』『怒』形近而訛。」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『罰』、『國』、『德』為韻。」◎盧文弨云:「『諂』,元刻作『謟』。」

〔六〕 劉師培校補云:「黃本『義』作『議』。」

〔七〕 盧文弨云:「疑『同』,墨子有上同篇。」◎于省吾云:「按盧說非是。『司』應讀作『治』,金文『〈{爫离}司〉』『司』同用,『〈{爫离}司〉』古『治』字。此言不事驕行而尚治也。」◎則虞案:此句疑在「不修怒而危國」句下。今本有錯亂,不但意義淆混,而文亦不順。

〔八〕 孫星衍云:「『權』、『民』、『親』為韻。」

  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明王之教民何若?」晏子對曰:「明其教令,而先之以行義〔一〕;養民不苛〔二〕,而防之以刑辟〔三〕;所求于下者,不務于上〔四〕;所禁于民者,不行于身。守于民財,無虧之以利,立于儀法,不犯之以邪,苟所求于民,不以身害之〔五〕,故下之勸從其教也〔六〕。稱事以任民,中聽以禁邪〔七〕,不窮之以勞〔八〕,不害之以實〔九〕,苟所禁于民,不以事逆之〔一十〕,故下不敢犯其上也。古者百里而異習,千里而殊俗,故明王修道,一民同俗,上愛民為法,下相親為義,是以天下不相遺〔一一〕,此明王教民之理也〔一二〕。」

〔一〕 蘇輿云:「治要無『義』字,『刑』下無『辟』字。」◎則虞案:「義」字後人所增,「先之以行」,言以身率教,「行」、「刑」為韻。下句「辟」字,亦後人妄增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廣雅釋詁:「養,使也。」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『義』、『辟』為韻。」

〔四〕 王引之云:「『不務于上』,義不可通,『不務』當作『必務』,此涉上下文諸『不』字而誤也。治要亦作『不務』,則唐初本已然。案:『所禁于民者,不行于身』,謂無諸己而後非諸人;『所求于下者,必務于上』,謂有諸己而後求諸人也。則當作『必務』明矣。下文云『苟所求于民,不以身害之』,『苟所禁于民,不以事逆之』,即承此四句而言。」◎則虞案:元刻本「所求」二字誤倒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『利』、『邪』、『害』為韻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以上文問君臣身尊而榮章證之,『苟』下當增『有』字。」

〔六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之』字衍。下文曰『故下不敢犯其上也』,文義正與此同,則不當有『之』字明矣。治要無。」◎蘇輿云:「治要作『故下從其教也』,無上六句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刪「之勸」二字。

〔七〕 俞樾云:「案『聽』,謂聽訟也。古謂聽訟為『聽』,書大傳『諸侯不同聽』,注曰:『聽,議獄也。』『中聽以禁邪』,言聽訟得中則足以禁邪也。尚書呂刑篇曰:『罔不中聽獄之兩辭。』然則『中聽』二字蓋本于尚書矣。問下篇曰:『中聽則民安。』夫刑罰不中,民無所措手足,故中聽則民安也。又曰:『慢聽厚斂則民散。』『聽』『斂』並言,亦孟子『省刑罰,薄稅斂』之意。」

〔八〕 黃以周云:「謂稱事。」

〔九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害之以實』,義不可通,『實』本作『罰』,謂不以刑罰害民也。『窮之以勞,害之以罰』,皆虐民之事。治要正作『不害之以罰』。」

〔一十〕孫星衍云:「『邪』、『逆』、『實』為韻。」

〔一一〕王念孫云:「案治要作『上以愛民為法,下以相親為義,是以天下不相違』,是也。上文云『明王修道,一民同俗』,故云『天下不相違』。今本脫兩『以』字,『違』字又誤作『遺』,則文義皆不協。」◎則虞案:「遺」字不為誤,上下以相愛相親為義,是不相遺也。猶孟子「未有仁而遺其親者,未有義而遺其君者」之「遺」,同義。此節「一民同俗」即墨氏之尚同;相愛相親,近墨氏之兼愛;「不相遺」,非承「一民同俗」而來。

〔一二〕孫星衍云:「『義』、『遺』、『理』為韻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本作『此明王之教民也』,上章『賢君之治國若此』,正對『賢君治國若何』之問;本章『此明王之教民也』,亦正對『明王教民何若』之問。今本作『此明王教民之理也』,詞義庸劣,乃後人所改。治要正作『此明王之教民也』。」◎顧廣圻云:「此書多以『理』為『治』,唐人避諱所改。」

    景公問忠臣之事君何若晏子對以不與君陷于難第十九

  景公問于晏子曰〔一〕:「忠臣之事君也何若〔二〕?」晏子對曰〔三〕:「有難不死,出亡不送。」公不說,曰〔四〕:「君裂地而封之〔五〕,疏爵而貴之〔六〕,君有難不死〔七〕,出亡不送,可謂忠乎〔八〕?」對曰:「言而見用,終身無難,臣奚死焉〔九〕;謀而見從〔一十〕,終身不出〔一一〕,臣奚送焉。若言不用〔一二〕,有難而死之〔一三〕,是妄死也;謀而不從〔一四〕,出亡而送之,是詐偽也〔一五〕。故忠臣也者〔一六〕,能納善于君〔一七〕,不能與君陷于難〔一八〕。」

〔一〕 盧文弨云:「論衡定賢篇作『齊詹問』,『詹』疑『侯』字誤。但下作『詹曰』,又似非誤。」◎則虞案:說苑臣術引作「齊侯問於晏子曰」,是漢人所見本俱作齊侯。治要及御覽六百二十一引與今本晏子同,惟治要無「于」字。

〔二〕 盧文弨云:「論衡及說苑臣術篇『事』下皆有『其』字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文苑英華六百九十五魏徵論治道疏引作『如之何』(校云一作『如何』),說苑臣術篇作『之事其君何若』。」◎則虞案:論衡及楊本俱作「若何」。說苑、治要及御覽無「也」字。

〔三〕 黃以周云:「『對』,元刻本作『敓』。」◎則虞案:楊本亦作『敓』。又論衡、說苑、治要、御覽皆無「晏子」二字。

〔四〕 盧文弨云:「論衡但作『詹曰』,上無『齊』字。」

〔五〕 盧文弨云:「論衡、說苑俱無『君』字。『裂』,論衡作『列』。」◎蘇輿云:「治要『封』作『富』。」

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魏疏『裂』作『列』,御覽六百二十一引同,路史發揮引作『處』,新序雜事五作『與』,論衡定賢篇作『予』。」

〔六〕 蘇輿云:「史記黥布傳云:『上裂地而王之,疏爵而貴之。』文與此同。集解引漢書音義曰:『疏,分也,禹決江疏河是也。』案:尚書武成云:『列爵惟五,分上惟三。』『疏爵』與『裂地』對文,故『疏』可訓『分』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魏疏作『而待之』。」

〔七〕 則虞案:說苑「君」誤「吾」,治要、御覽均無「君」字。

〔八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可謂忠乎』本作『其說何也』,下文晏子對詞,正申明『不死』『不送』之說。今本作『可謂忠乎』者,後人依說苑臣術篇、論衡定賢篇改之。治要及御覽治道部二引此並作『其說何也』。(雜上篇高糾謂晏子曰:『臣事夫子三年,無得而卒見逐,其說何也。』)」◎則虞案:魏疏引同,指海本據改。

〔九〕 則虞案:說苑、御覽「奚」作「何」,下同。論衡無上四字。

〔一十〕盧文弨云:「『謀』,論衡『諫』。」◎則虞案:御覽亦作「諫」。

〔一一〕盧文弨云:「『出』,俱作『亡』。」

〔一二〕盧文弨云:「『不』下俱有『見』字,下同。」

〔一三〕則虞案:論衡、治要、魏疏俱無「之」字,說苑有,下同。

〔一四〕盧文弨云:「『謀』,俱作『諫』。」

〔一五〕劉師培校補云:「魏疏引作『諫而不見從』,下作『是詐忠』,路史發揮引作『是偽送也』,此作『詐偽』,疑『偽亡』之訛,與上『妄死』對文。古『亡』字恆誤『乍』(如周書『汝無作』,『作』為『忘』訛是也。古『作』字作『〈乚{人一}〉』,與『亡』近),嗣改為『詐』,復倒文作『詐偽』。然新序、說苑作『詐為』,論衡定賢篇及治要引此並作『詐偽』,或此文非誤,誌以存疑。說苑無『之』字。」

〔一六〕盧文弨云:「俱無『也』字。」

〔一七〕劉師培校補云:「治要引下句作『而不與君陷於難者也』,路史發揮引『納』作『盡』,『難』作『禍』,新序、論衡『納』作『盡』,無下『君』字,說苑作『而不能與君陷者也』。」

〔一八〕盧文弨云:「『君』,論衡無。」◎蘇輿云:「治要有『者也』二字。」

    景公問忠臣之行何如晏子對以不與君行邪第二十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忠臣之行何如?」對曰:「不掩君過,諫乎前,不華乎外〔一〕;選賢進能,不私乎內;稱身就位,計能定祿〔二〕;睹賢不居其上〔三〕,受祿不過其量;不權居以為行〔四〕,不稱位以為忠〔五〕;不揜賢以隱長〔六〕,不刻下以諛上;君在不事太子,國危不交諸侯〔七〕;順則進,否則退〔八〕,不與君行邪也〔九〕。」

〔一〕 孫星衍云:「『不華』,不喧嘩也。」◎蘇輿云:「治要無此二句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『華』,為侈飾之誼。」

〔二〕 王念孫云:「案祿由君定,非由臣定也,『定祿』本作『受祿』,下文『受祿不過其量』,即其證。治要正作『計能受祿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改作「受」。

〔三〕 劉師培校補云:「潛夫論交際篇用此語。」

〔四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權居』二字,義不可通。『居』當為『君』字之誤也。『權』,稱也,(周語『權輕重以振救民』,韋注:『權,稱也。』)言忠臣之行(去聲),必準于道,不稱君以為行也。治要正作『不權君以為行』。」◎俞樾云:「案王說非也。『權居』與『稱位』相對,『權』,猶『稱』也,『居』,猶『位』也。若作『權君』則義不倫矣。古之君子,所居雖卑,所行則高,所居雖汙,所行則潔,是謂『不權居以為行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改「君」字。

〔五〕 則虞案:二「不」字疑衍。「權居以為行」即「素其位而行」,「稱位以為忠」即「陳力就列」,承上文「稱身就位」而來。

〔六〕 則虞案:治要「揜」作「掩」。

〔七〕 則虞案:此二句治要無。

〔八〕 則虞案:治要「則」並作「即」。

〔九〕 則虞案:治要無「也」字。

    景公問佞人之事君何如晏子對以愚君所信也第二十一〔一〕

  景公問:「佞人之事君如何?」晏子對曰:「意難,難不至也。〔二〕明言行之以飾身〔三〕,偽言無欲以說人〔四〕,嚴其交以見其愛〔五〕;觀上之所欲,而微為之偶,求君逼邇〔六〕,而陰為之與〔七〕;內重爵祿,而外輕之以誣行,下事左右,而面示正公以偽廉〔八〕;求上采聽,而幸以求進;傲祿以求多,辭任以求重〔九〕;工乎取,鄙乎予;歡乎新,慢乎故〔一十〕;恡乎財〔一一〕,薄乎施;睹貧窮若不識,趨利若不及〔一二〕;外交以自揚,背親以自厚;積豐義之養〔一三〕,而聲矜卹之義;非譽乎情,而言不行身,〔一四〕涉時所議,而好論賢不肖;有之己,不難非之人,無之己,不難求之人;其言彊梁而信,其進敏遜而順〔一五〕:此佞人之行也。明君之所誅,愚君之所信也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元本舊脫「以」字,顧據目錄校增。

〔二〕 于鬯云:「『意』,蓋讀為『噫』。」◎則虞案:此句有訛脫,不可強為之解。

〔三〕 于鬯云:「『之』,讀為『止』。」

〔四〕 孫星衍云:「『身』、『人』為韻。」

〔五〕 則虞案:此句義不明,下疑脫一句。

〔六〕 盧文弨云:「元刻『爾』。」◎則虞案:以上句例之,「君」下疑奪「之」字。

〔七〕 蘇輿云:「『與』,黨與也。言求君寵倖之人,而陰結為黨與也。」

〔八〕 則虞案:「正公」疑互倒,楊本「偽」作「為」。

〔九〕 則虞案:「求重」即「賣重」之意。

〔一十〕孫星衍云:「『予』、『故』為韻。」

〔一一〕孫星衍云:「『恡』,當為『吝』。」

〔一二〕則虞案:「利」上疑脫一字。

〔一三〕俞樾云:「案『豐義』二字,誼不可通。『義』當作『羨』,字之誤也。『羨』,饒也,『豐羨』猶『豐饒』矣。」◎于省吾云:「按俞說非是。『豐義』乃『禮儀』二字之古文。說文『豊,行禮之器也;豐,豆之豐滿者也』。甲骨文金文『豐』『豊』同字,大豐殷『王有大豐』,『大豐』,即『大豊』,師遽尊『醴字作〈豊酉〉』,『豊』『禮』古今字。『義』『儀』金文通用,金文『威儀』之『儀』亦作『義』。外篇第一『畏禮也』今本作『畏禮義也』,王念孫謂作『義』乃古字之僅存者,良可寶也。周禮秋官司盟『及其禮義』,注:『義音儀。』然則此文『積豐義之養』,謂積禮儀之養也。呂氏春秋過理『臣聞其聲』,注『聲,名也』。『矜』本應作『矝』,憐也。此言佞人非能誠中形外,但積禮儀之養,而名矝卹之義耳。上云『內重爵祿,而外輕之以誣行,下事左右,而面示正公』,均謂有其表而無其質也。問下第十九『夸禮貌以華世』,義亦相仿。」

〔一四〕劉師培引戴校云:「『乎』疑『平』字,言毀譽雖公,不能實踐也。」

〔一五〕孫星衍云:「『人』、『信』、『順』為韻。」

    景公問聖人之不得意何如晏子對以不與世陷乎邪第二十二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聖人之不得意何如〔一〕?」晏子對曰:「上作事反天時,從政逆鬼神,藉斂殫百姓;四時易序,神祇並怨;道忠者不聽,薦善者不行,諛過者有賚〔二〕,救失者有罪〔三〕。故聖人伏匿隱處,不干長上,潔身守道〔四〕,不與世陷乎邪,是以卑而不失義,瘁而不失廉〔五〕。此聖人之不得意也。」「聖人之得意何如〔六〕?」對曰:「世治政平,舉事調乎天,藉斂和乎百姓;樂及其政〔七〕,遠者懷其德;四時不失序,風雨不降虐〔八〕;天明象而贊〔九〕,地長育而具物;神降福而不靡,民服教而不偽〔一十〕;治無怨業,居無廢民;此聖人之得意也。」

〔一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意』下有『也』字。」

〔二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賚』作『賞』。」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『事』、『時』,『神』、『姓』、『聽』、『行』,『賚』、『罪』,各為韻。」

〔四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潔』作『靜』。」

〔五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瘁』作『蔽』。」

〔六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聖人』上脫『公曰』二字,治要有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補「公曰」二字。

〔七〕 王念孫云:「案治要作『舉事調乎天,藉斂和乎民,百姓樂其政,遠者懷其德』,是也。既言『民』而又言『百姓』者,古人之文不慊于複,『子庶民則百姓勸』,即其證也。此四句皆五字為句,而兩兩相對,今本脫一『民』字,衍一『及』字,而文義皆參差不協矣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補「民」字。

〔八〕 蘇輿云:「『虐』各本作『雪』,『虐』『雪』形近而訛。淮南本經篇『風雨不降其虐』,語本于此,是字應作『虐』之明證。治要正作『虐』。」

〔九〕 孫星衍云:「當云『贊地』,今本脫一『地』字,因下有『地』字故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下三句皆六字,唯首句少一字,治要作『天明象而致贊』,是也。『致贊』,謂天致禎祥以贊王者(昭元年左傳『天贊之也』,杜注:『贊,佐助也』),非贊地之謂也。淮南本經篇曰『四時不失其敘,風雨不降其虐,日月淑清而揚光,五星循軌而不失其行』,正所謂『天明象而致贊』。」◎則虞案:顧廣圻云:「今本脫一『地』字。」指海本已補「致」字。

〔一十〕孫星衍云:「『平』、『天』,『姓』、『政』,『德』、『虐』、『物』,『靡』、『偽』,各為韻。」

    景公問古者君民用國不危弱晏子對以文王第二十三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古者君民而不危,用國而不弱,惡乎失之〔一〕?」晏子對曰:「嬰聞之,以邪蒞國,以暴和民者危〔二〕;修道以要利,得求而返邪者弱。古者文王修德,不以要利,滅暴不以順紂,干崇侯之暴〔三〕,而禮梅伯之醢〔四〕,是以諸侯明乎其行,百姓通乎其德,故君民而不危,用國而不弱也。」

〔一〕 王念孫云:「案兩『不』字涉下文『不危』『不弱』而衍,景公問『君民而危,用國而弱者,惡乎失之』,故下文晏子之對,皆言其所以危弱之故,若云『不危』『不弱』,則不得言『惡乎失之』,且與下文相反矣。」◎黃以周云:「按標題云『景公問古者君民用國不危弱,晏子對以文王』,『不』字非衍。末云『故君民而不危,用國而不弱也』,正對問辭『惡乎失之』,『失』當作『法』,標題云『晏子對以文王』,明是『法』字。」◎陶鴻慶云:「王氏疑兩『不』字為衍,黃氏校勘記以為『失』當作『法』,皆未碻。『失』蓋『先』字之誤,『惡乎先之』,言君民不危,用國不弱,當以何者為先也。」◎則虞案:陶說是也。指海本刪「不」字,非。

〔二〕 陶鴻慶云:「『和』當為『加』字之誤。」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韓非說疑篇『紂有崇侯虎』。」

〔四〕 孫星衍云:「韓非難言篇:『梅伯醢。』呂氏春秋行論篇:『紂為無道,殺梅伯而醢之,以禮諸侯于廟,文王流涕而咨之。』過禮篇:『殺梅伯而遺文王,其醢不適也,文王貌受以告諸侯。』」

    景公問古之蒞國者任人如何晏子對以人不同能第二十四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古之蒞國治民者,其任人何如?」晏子對曰:「地不同生〔一〕,而任之以一種,責其俱生不可得〔二〕;人不同能,而任之以一事,不可責遍成〔三〕。責焉無已,智者有不能給,〔四〕求焉無饜,天地有不能贍也〔五〕。故明王之任人,諂諛不邇乎左右,阿黨不治乎本朝;任人之長,不彊其短〔六〕,任人之工,不彊其拙。此任人之大略也〔七〕。」

〔一〕 王念孫云:「案『地不同生』文義不明,治要『生』作『宜』,是也。今作『生』者,涉下文『俱生』而誤。周官草人『掌土化之法,以物地相其宜,而為之種』,故曰『地不同宜』。」◎俞樾云:「案古『生』『性』字通用,周官大司徒職曰『辨五地之物生』,杜子春讀『生』為『性』。然則此文『生』字亦當讀為『性』,『地不同性』,即所謂『辨五地之物性』也。治要作『宜』,蓋不知『生』為『性』之假字而改之,未足據。」◎則虞案:俞說是。

〔二〕 蘇輿云:「治要有『也』字。」◎陶鴻慶云:「『地不同生』之『生』,當讀為『性』,俞氏已及之矣。『責其俱生不可得』,當作『不可責俱生』(責,求也)。與下文『人不同能,而任之以一事,不可責遍成』,文義一律,『生』與『成』亦為韻。今本因『不可』二字誤倒在『責俱生』之下,後人輒增『其』字『得』字以足句耳。」

〔三〕 蘇輿案:「治要有『焉』字。」

〔四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給』作『洽』,非;句下有『矣』字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補「矣」字。

〔五〕 孫星衍云:「『贍』當為『詹』,若『澹』,呂氏春秋『不流則不詹』,高誘注:『詹,足也。「詹」讀如「澹然而無為」之「澹」。』荀子王制篇『物不能澹』,楊倞注:『澹,讀為瞻。』『給』、『饜』『贍』為韻。」◎蘇輿云:「治要『也』作『矣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改作「矣」。

〔六〕 則虞案:黃本作「不強」。

〔七〕 則虞案:吳懷保本誤「太」。

    景公問古者離散其民如何晏子對以今聞公令如寇讎第二十五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古者離散其民,而隕失其國者〔一〕,其常行何如?」晏子對曰〔二〕:「國貧而好大,智薄而好專;貴賤無親焉〔三〕,大臣無禮焉〔四〕;尚讒諛而賤賢人,樂簡慢而玩百姓〔五〕;國無常法,民無經紀;好辯以為忠〔六〕,流湎而忘國〔七〕,好兵而忘民;肅于罪誅〔八〕,而慢于慶賞;樂人之哀,利人之難;〔九〕德不足以懷人,政不足以惠民〔一十〕;賞不足以勸善,刑不足以防非:亡國之行也〔一一〕。今民聞公令如寇讎〔一二〕,此古離散其民,隕失其國所常行者也〔一三〕。」

〔一〕 孫星衍云:「說文『抎,有所失也。』『隕』與『抎』聲相近。」

〔二〕 則虞案:治要無「晏子」二字。

〔三〕 陶鴻慶云:「『貴賤無親』,文不成義,『賤』當為『戚』,涉下文『賤賢人』而誤。問上第五章云『貴戚離散』,是其證也。古『無』『不』通用,『貴戚無親』,『大臣無禮』,『猶言不親貴戚,不禮大臣』耳。」◎則虞案:元刻本「賤」「無」二字倒,楊本、淩本乙。

〔四〕 蘇輿云:「治要無此二句。」

〔五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玩』作『輕』。」

〔六〕 王念孫云:「案治要作『好辯以為智,刻民以為忠』,是也。今本脫『智』、『刻民』、『以為』五字,則文不成義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據校補。

〔七〕 孫星衍云:「『大』、『禮』、『專』,『親』、『人』、『姓』,『紀』、『國』,各為韻。」

〔八〕 文廷式云:「肅,疾也。」

〔九〕 蘇輿云:「治要作『害』。」

〔一十〕蘇輿云:「治要『惠』作『匡』。」

〔一一〕蘇輿云:「治要『亡』上有『此』字。」

〔一二〕盧文弨云:「『如』下當有『逃』字,下篇有。」◎王念孫云:「案『民聞公令如寇讎』,語意自明了,不必定加『逃』字。諫上篇亦云:『今君臨民若寇讎。』下篇直用左氏之文,故有『逃』字,不得執彼以例此也。元刻本及標題皆無『逃』字,治要亦無。」

〔一三〕王念孫云:「案此文本作『此古之離散其民,隕失其國者之常行也』,上文『景公問曰:「古者離散其民,而隕失其國者,其常行何若」』,正與此文相應。且『常行』之『行』,讀去聲,不讀平聲,今本『古』下脫『之』字,『國』下脫『者』字,則文不成義。『之常行也』作『所常行者也』,則『行』字當讀平聲矣。治要作『古之離其民,隕其國者之常行也』(校今本少『失』『散』二字,『者』,省文也)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補「之」字,「者」字乙在「國」字之下。

    景公問欲和臣親下晏子對以信順儉節第二十六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吾欲和民親下奈何〔一〕?」晏子對曰:「君得臣而任使之,與言信,必順其令,赦其過〔二〕,任大無多責焉,〔三〕使邇臣無求嬖焉〔四〕,無以嗜欲貧其家,無親讒人傷其心,〔五〕家不外求而足〔六〕,事君不因人而進,則臣和矣。儉于藉斂,節于貨財,作工不歷時,使民不盡力,百官節適,關市省征,山林陂澤,不專其利〔七〕,領民治民〔八〕,勿使煩亂,知其貧富,勿使凍餒,則民親矣。」公曰:「善!寡人聞命矣。」故令諸子無外親謁〔九〕,辟梁丘據無使受報〔一十〕,百官節適〔一一〕,關市省征,陂澤不禁,冤報者過,留獄者請焉〔一二〕。

〔一〕 俞樾云:「案『和民』當作『和臣』,下文晏子對曰『君得臣而任使焉云云,則臣和矣』,可證此文『民』字之誤。」◎黃以周云:「『民』字誤,元刻本作『和臣』,標題同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已改作「臣」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此數語頗費解,不宜強為之釋。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當為『任大臣』。」◎則虞案:指海本「大」下添「臣」字。

〔四〕 孫星衍云:「『責』、『嬖』為韻。」

〔五〕 黃以周云:「『親』,元刻本作『信』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黃本亦作『信』,冊府元龜二百四十二『信』作『以』。」◎則虞案:吳勉學本、子彙本、楊本、凌本亦作「信」。

〔六〕 則虞案:「家」上疑奪一字。

〔七〕 則虞案:「百官」至「其利」十六字,疑後人增入,「使民」「領民」「治民」連下為文。

〔八〕 于鬯云:「『領』,讀為『令』,號令也。」

〔九〕 孫星衍云:「不令外人親近干謁也。」◎劉師培校補云:「元龜作『諸君毋外諸辟,梁據無使受報』。『辟』與『嬖』同,兩『諸』字對文。」

〔一十〕孫星衍云:「辟,去之。說文『報,當罪人也』,從『〈報,左邊〉』,從『〈報,右邊〉』,『〈報,右邊〉』,服罪也。」◎則虞案:楊本、凌本皆從「辟」字截讀,非是。

〔一一〕蘇輿云:「『官』,舊刻誤『宮』,今從浙刻正。」

〔一二〕則虞案:「過」下疑奪「焉」字。「請」,元龜作「詰」,元刻本作「諸」,皆誤。

    景公問得賢之道晏子對以舉之以語考之以事第二十七〔一〕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取人得賢之道何如?」晏子對曰:「舉之以語,考之以事,能諭〔二〕,則尚而親之,近而勿辱以取人〔三〕,則得賢之道也。是以明君居上,寡其官而多其行,拙于文而工于事,言不中不言,行不法不為也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元刻本、活字本、嘉靖本脫「七」字。

〔二〕 孫星衍云:「能曉喻也,古『喻』從『言』。」

〔三〕 則虞案:「以」上疑奪一字。

    景公問臣之報君何以晏子對報以德第二十八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臣之報君何以?」晏子對曰:「臣雖不知,必務報君以德。士逢有道之君,則順其令〔一〕;逢無道之君,則爭其不義。故君者擇臣而使之,臣雖賤,亦得擇君而事之〔二〕。」

〔一〕 劉師培校補云:「戴校云:『「令」與「不義」對文,「令」,猶「善」也。上文景公問欲和臣親下章云「必順其令,赦其過」,「令」與「過」對文,均非「號令」之「令」。』其說非也。大戴禮衛將軍文子簡述晏平仲之行云:『其言曰:「君雖不量於(家語下有『其』字)臣,臣不可不量(家語作『忠』)於(家語下有『其』字)君,是故君擇臣而使(家語作『任』)之,臣亦擇君而事之。有道順君,無道衡命。」』史記仲尼弟子傳集解引『君』作『命』,家語弟子行篇同。『順君』作『順命』,王肅注云:『君有道則順從其命。衡,橫也,謂不受其命而隱居者也。』夫大戴、家語所引與此章合,而史記本傳作『國有道即順命,無道即衡命』。家語作『順命』,則『令』即『命』矣;下云『衡命』,亦與此文『爭不義』合。王以『隱居』為釋,似誤。」

〔二〕 孫星衍云:「『德』、『義』、『使』、『事』為韻。意林取此文。」◎則虞案:意林引「君」上無「者」字「而」字。

    景公問臨國蒞民所患何也晏子對以患者三第二十九

  景公問晏子曰:「臨國蒞民,所患何也?」晏子對曰:「所患者三:忠臣不信,一患也;信臣不忠,二患也;君臣異心,三患也。是以明君居上,無忠而不信〔一〕,無信而不忠者。是故君臣同欲〔二〕,而百姓無怨也〔三〕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楊本無「而」字。

〔二〕 張純一云:「『以』從元刻,孫本作『故』。」◎則虞案:誤。元本、活字本作「故」,吳刻作「以」。

〔三〕 蘇輿云:「治要『同欲』作『無獄』,『怨』作『恐』。」

    景公問為政何患晏子對以善惡不分第三十

  景公問于晏子曰〔一〕:「為政何患?」晏子對曰〔二〕:「患善惡之不分。」公曰:「何以察之?」對曰:「審擇左右。左右善,〔三〕則百僚各得其所宜,而善惡分。」孔子聞之曰:「此言也信矣!善進〔四〕,則不善無由入矣;不善進〔五〕,則善無由入矣。」

〔一〕 則虞案:說苑政理篇「景公」作「齊侯」。

〔二〕 則虞案:說苑無「晏子」二字。

〔三〕 孫星衍云:「今本脫『左右』二字,據說苑增。」

〔四〕 則虞案:說苑作「善言進」。

〔五〕 則虞案:說苑作「不進善言」。